金管會出手 首購、自用、簽約優先撥款

府院點名銀行限貸「因應過當」,財金部會接力滅火。圖爲民衆正在瀏覽財政部官網內容。(範揚光攝)

府院點名銀行限貸「因應過當」,財金部會接力滅火,繼央行後,金管會4日邀集主要房貸銀行總經理開會,做出首購族、自用住宅(換屋)貸款及已承諾貸款案件等三大類案件,應優先承作的決議,銀行除建立房貸流量控管機制,銀行公會也要每週更新銀行房貸餘額資訊。

新青安點燃房市大火,也讓各銀行房貸放款餘額瀕臨警戒區,不得不放款撥款速度,「限貸令」之說釀成民怨,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會找央行開會了解,賴清德總統對此也表態,他認爲銀行因應過當,直接點名簽約的、第一次購屋的「都要給人家(貸款)」。

銀行房貸業務受限《銀行法》,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的3成,並非央行、金管會能干預,且各銀行也有其風險控管機制,多半到28%就會踩煞車,在不可能立即修法下,只能勸說銀行有序放款。

爲解決房貸荒,金管會4日邀集央行、財政部、銀行公會、8大公股行庫及房貸業務前5大民營銀行總經理開會,主要呼籲各銀行貸款額度應優先提供3大類案件,包括首購族、自用住宅貸款及已承諾貸款案件,放款償還回收額度也應優先支應此類貸款案件,並應建立購置住宅貸款流量控管機制。

對於銀行「額度已滿」的說法,金管會也請銀行公會協助建置「銀行購置住宅貸款資訊揭露專區」,每週更新各家銀行的房貸水位,是否還有承作購置住宅貸款額度,方便民衆洽詢還有額度可申貸的銀行,免得白做工。

至於法規上有無鬆綁可能,金管會副局長林志吉表示,會中銀行提出排除針對都更、危老條例承做土建融放款,或是境外建築放款,這部份央行也提出其看法,金管會會再行斟酌考量,審慎評估相關決定。

對於各界將矛頭指向新青安,財政部也再次出面澄清,表示貸款對象絕大部分爲自住需求,與投機炒房者大不相同,並已督請公股行庫依照央行及金管會相關規範及政策,優先確保無自用住宅及已承諾貸款案件之需求,並妥善調配資金,以穩定金融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