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前11月罰鍰1.6億年減逾3成 探6年同期新低
金管會今年前11月合計開罰金融業及上市櫃公司等新臺幣1億6226.5萬元,下探至少近6年同期新低,年減逾3成,若全年罰鍰未破1億7579萬元,全年罰鍰總額可能創下2013年以來近12年新低。
金管會今年截至11月底累計對金融業及上市櫃公司等開罰1億6226.5萬元,3大業務局中,僅證期局開罰金額較2023年同期走升,銀行局及保險局開罰金額雙雙走低,又以銀行局罰鍰金額下滑最劇烈。
根據金管會資料,銀行局今年前11月僅開罰4274.5萬元,年減7615萬元,減幅高達64.05%,罰鍰件數18件,年減5件。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明,今年金融機構無論內控、法遵乃至於員工挪用款項等缺失案件相對較少,罰鍰總額因此下降。
若觀察2023年同期,有金控大股東干政、銀行行員涉助詐騙集團洗錢等較大罰單,也相對墊高比較基期。
保險局前11月開罰4530萬元,年減10.56%,罰鍰件數24件,年減2件;證期局前11月對證券期貨投信投顧業及上市櫃公司等合計開罰7422萬元,年增9.21%,開罰件數合計235件,年增27件。
金管會今年編列罰款預算爲2億7468.2萬元,截至11月底罰鍰總額1億6226.5萬元,僅達編列預算數的59%,全年應難達標。
林志吉強調,裁罰僅是手段,身爲監理機關,希望金融機構更落實法令遵循及內部控制、掃除弊端,金管會不以裁罰總額論當年度金融機構是好學生還是壞學生,但主管機關期待金融業更奉公守法。
金管會主秘蔡福隆表示,金管會裁罰是手段但並非目的,近年金管會強調內部控制,相信金融機構已有非常高的警覺及意識,因此今年理專弊端或公司治理案件相對發生得少。
蔡福隆強調,金融機構警覺提高、守法意識強化,帶動罰款下滑,不意味金管會對金融檢查及監理有所鬆懈,主委彭金隆強調發展與安全並進,不會僅着墨發展,安全亦同等重要,無論業務局或檢查局都會在監理面繼續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