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觀平:推動數據依法合理有效利用

隨着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快速發展,我國數據體量呈現爆發式增長,安全風險也與日俱增。數據安全至關重要,築牢防線十分迫切。國務院近日發佈《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規範網絡數據處理活動,保障數據安全,促進數據依法合理有效利用。

數據已經成爲與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等並列的生產要素,逐步融入生產生活各環節。數據資源越是被深度使用,防風險的壓力就越大。當前,數據流動呈現內外互動、跨區域聯動、跨羣體聚合等新特徵,但各類數據缺乏有效分類,數據交易過程缺乏統一化、規範化、標準化的規則引導,數據接入標準差異較大。這些都給安全風險防範、市場秩序穩定、社會治理帶來挑戰。

數據壟斷問題也引起廣泛關注。數字時代,相當大一部分數據的生成與獲得集中在技術研發實力雄厚的高科技企業以及平臺企業。數據安全防護如何,在採集、傳輸、存儲、使用、刪除、銷燬等環節有無潛在風險,都值得關注。

在實際應用中,還存在數據濫採濫用、執法困難等問題。例如,App過度收集個人信息、設置不合理條件和障礙導致註銷困難等。再如,在數據規模增長和頻繁流動下,網絡詐騙、數據不正當競爭、重要數據泄露等事件屢屢發生。

數據安全問題,對個人而言關係隱私保護,對企業而言關係商業機密,對國家而言則關係安全和穩定。因此,強化數據要素治理、築牢數據安全防線,不僅關乎數據本身作爲重要生產要素的開發利用與安全問題,而且與國家主權、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休慼相關。

鑑於數據安全的重要性,應將重要數據的治理納入國家治理體系範疇。一方面,建立規範化、體系化的數據治理運營平臺,全流程保障數據規範、數據質量、數據安全;另一方面,進一步推進標準規範體系建設,如完善數據標準、技術標準、應用規範等。各地也應以加快推進數字化政府轉型爲契機,以各區域協同治理爲依託,完善數據治理服務體系,聚焦規範優化、組織優化、平臺優化、流程優化,全過程保證數據安全。此外,還應進一步壓實數據相關企業,特別是頭部互聯網平臺責任,切實督促企業提升數據管理能力,規範數據採集、存儲、使用等環節,保障數據安全。

要逐步完善數據分級分類保護制度。在制度層面,要進一步明確重要數據、核心數據的範圍及識別標準、識別方法、具體保護要求、有關部門在各級數據保護中的職責分工與協作機制等。各地區各部門要制定更爲細化可執行的識別細則,進一步明確各級數據的範圍劃定、監管目標、保護思路、措施要求等。

築牢數據安全防線並不意味着要把數據管死。《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提出,建立安全可控、彈性包容的數據要素治理制度。這意味着,數據要素治理要適應數字經濟發展的形勢,把握新技術新應用下數據生成和流動規律,更加合理合法開發利用數據資源,充分釋放數據要素潛能,更好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金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