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抽驗貢糖及花生原料 45件均符合食安規定
金門縣衛生局4-5月赴轄內16家貢糖業抽驗原料及成品共45件,重點是檢驗「黃麴毒素」含量,結果均符合規定。(金門縣衛生局提供)
貢糖是金門當地最著名的特產之一,金門縣衛生局4-5月赴轄內16家貢糖業抽驗原料及成品共45件,重點是檢驗「黃麴毒素」含量,結果均符合規定。
該局此次也針對貢糖業者之製造場所進行衛生稽查,要求業者對於食品原料花生、食品製程、保存及銷售進行全程管理,同時藉由市售產品和原物料抽驗、製作與販售場所的衛生稽查,即時監控食品的安全性,避免不合格產品流入消費者手上,降低民衆的食品安全風險。
衛生局說明,黃麴毒素主要有B1、B2、G1與G2等4種,以黃麴毒素B1的毒素最大。黃麴毒素不但具肝毒性,也是種致癌物質,高劑量攝食,會引起肝毒性發炎、肝出血及肝細胞壞死;長期低劑量攝食,易導致肝細胞突變,造成肝癌的發生,尤其會增加B型、C型肝炎患者及其帶原者罹癌的風險。
該局提醒業者需留意食材驗收、原料儲存、產製過程、包裝衛生及運輸保鮮、販賣處溫度管制,確保貢糖販售食用安全性。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之規定,食品業販賣之食品、食品用洗潔劑及其器具、容器或包裝,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若不符標準規定可依同法第48條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