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復委託投資虛擬資產ETF 金管會有條件放行

據金管會統計,目前共有38家券商獲准開辦復委託業務,包括29家臺灣券商及9家外資券商,其中外資券商多半僅申請但未實際承作。預期金管會此次開放專業投資人可透過復委託方式投資外國虛擬資產ETF,仍以市佔率較高的臺灣大型券商較可能搶進。

隨着加密貨幣產業蓬勃發展,追蹤比特幣、以太幣走勢的ETF於1月及7月分別獲美國證管會(SEC)批准上市,加拿大、香港、澳洲等地交易所亦有虛擬貨幣現貨ETF陸續掛牌。券商公會4月提案建議有條件開放復委託納入比特幣現貨ETF,獲得金管會採納。

金管會表示,考量虛擬資產性質複雜且價格波動劇烈,具較高投資風險,此次僅開放專業投資人可透過復委託方式投資,包括專業機構投資人、高淨值投資法人、高資產客戶,及屬於專業投資人的法人、基金或自然人,開放投資標的限於現貨ETF,不包括期貨ETF。

金管會也要求券商須落實4大配套措施,首先爲強化客戶程序,指出券商應建立適當的虛擬資產ETF商品適合度制度並報經董事會通過,於委託人初次買進前評估其具備虛擬資產暨相關商品投資專業知識及一定投資經驗,以瞭解客戶委託買賣該商品的適配性。

同時,除了專業機構投資人外,券商應於委託人初次買進前提供虛擬資產ETF相關商品資訊、並籤具風險預告書,才能接受其委託。而券商也應定期對業務人員辦理虛擬資產暨相關商品教育訓練,以利業務人員充分了解該商品。

由於此次開放不涉及法規修正,金管會表示待修改函令後,券商僅需配合修改內稽內控制度即可承作復委託投資虛擬資產現貨ETF業務。未來將持續關注券商辦理情形,持續完善相關規定,以確保投資人權益及提升證券商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