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股金融事業全數完成簽署赤道原則

9家公股金融事業中,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第一銀行)於109年12月21日簽署赤道原則,爲公股銀行首例,其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8月17日完成簽署,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3月30日正式簽署赤道原則,爲國內第1家以金控層級加入赤道原則協會之金融機構,中國輸出入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土地銀行)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亦分別於111年4月11日、4月22日、5月6日、6月14日及6月15日簽署赤道原則,成爲赤道原則協會會員銀行,本週五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1年9月16日簽署赤道原則後,完成最後一塊拼圖,宣示公股金融事業接軌國際邁向環境永續的決心。

公股金融事業於ESG(環境、社會、公司治理)相關措施方面,除全數簽署赤道原則,亦全數訂定ESG/CSR(企業社會責任)守則或政策,及設置ESG/CSR委員會,並將於111年9月底前依循GRI(全球報告倡議組織)準則完成編制110年永續報告書,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讓外界瞭解公司在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等各方面作爲。此外,土地銀行、第一銀行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榮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評覈爲110年度「公平待客原則評覈排名前25%」殊榮。

公股金融事業亦積極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辦理永續發展領域相關投、融資業務,截至111年7月底止,公股金融事業投資綠電及再生能源產業共404件新臺幣(下同)2412.74億元;公股銀行辦理綠電及再生能源產業放款餘額爲1兆3732.16億元,全力支持綠色金融政策不遺餘力。

追求永續已成爲全球共識,財政部賡續督導公股金融機構深化永續治理文化、遵循國際永續規範或倡議、持續創新永續作爲,期號召更多金融同業發揮核心價值,共同打造永續金融生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