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迴應金管會要求 新光金Q2以子公司上繳盈餘增資新壽70億元
新光金強調,目前沒有在股價低於票面時,貿然對股東募資,因爲過去長期於票面金額下辦理現金增資作法,造成股價萎靡不振,傷害股東權益甚鉅,雖然先前一再由金控對股東募資數百億元,卻沒有一次成功扭轉公司經營困局,因此新光金募增案應爲最後選項,需要注意時機與經營改善程度,才能發揮功能。
新光金也表示,2023年下半年已盡全力先以帳上自有資金注資15億元予新壽;人壽也發行次債130億元,新壽10月份RBC已超過200%,已逾原擬現金增資70億元效果。然因2023年第4季整體環境及匯率變化大,波及到整體保險業,致使新壽RBC下降、再次不足。
再者,考量新壽帳上已有一筆鉅額特別準備金,且同業已有將該等準備金轉列資本使用前例,新光金2023年也很積極向主管機關溝通爭取將死利差互抵責任準備金列入RBC計算,但很遺憾未獲同意。
新光金新經營團隊指出,並無辜負全體股東所託,有信心把新壽帶到健康經營的道路。所有行動均會遵循規範,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以最大努力來達成所有利害關係人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