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便利納稅人跨區遷移
本報北京8月17日電 (記者王觀)國家稅務總局15日對外發布《關於進一步便利納稅人跨區遷移 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優化事前提醒”“提速事中辦理”“完善事後服務”全環節推出系列舉措,進一步便利納稅人跨區遷移,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該《通知》自9月1日起執行。
在“優化事前提醒”方面,《通知》提出要主動推送辦理指引。稅務機關要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登記信息共享,根據市場監管部門共享的跨區住所變更登記信息,通過電子稅務局等渠道主動向納稅人推送跨區遷移涉稅事項辦理指引,提醒納稅人查詢辦理未辦結涉稅事項。對納稅人存在未辦結涉稅事項的,同步向稅務人員推送限時辦理提示,督促限時辦結。
在“提速事中辦理”方面,《通知》從四個不同場景作出明確要求,注重優化未結事項辦理、簡化發票使用手續、分類處理涉稅風險、優化退稅辦理環節。
在“完善事後服務”方面,《通知》明確要持續跟蹤輔導。遷入地稅務機關要提供“一站式”遷入服務,保障納稅人納稅信用級別、發票額度、預繳稅款、所得稅虧損彌補、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等權益和資質得以延續,並及時輔導納稅人辦理遷移前未辦結的涉稅事項。
《通知》強調,各級稅務機關要依法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持續優化納稅人跨區遷移服務,堅決抵制地方保護主義,嚴禁協助阻攔納稅人正常遷移,嚴禁違規發起風險任務阻斷納稅人遷移,嚴禁額外增設條件門檻阻礙納稅人遷移。對於違規阻礙納稅人跨區遷移的文件和要求,一律不得執行。對納稅人跨區遷移違規設置障礙的稅務機關及相關責任人員,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 人民日報 》( 2024年08月18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