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安法院對涉老案件分級分類 採取相應觀護舉措

靜安法院對涉老案件分級分類,採取相應觀護舉措

讓老人在法庭上更好維護權益

在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有一個特殊的法庭,門口掛着“適老化法庭”的牌子,沒有隔擋方便輪椅出入,桌上還有老花鏡和帶有手電功能的放大鏡。種種細節,都是爲了讓老年當事人在法庭上能夠更好地表達觀點,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023年,靜安法院創建了涉老案件全流程觀護體系,在立案、審判、執行等階段對老年當事人進行全要素保護。昨天(10日)上午,靜安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涉老案件全流程觀護體系運行至今的成果。

據介紹,靜安法院在審判業務系統中將涉老案件以“紅黃綠”三色進行標記,紅色對應具有行動不便、精神狀況欠佳等情況的高齡老年當事人;黃色對應文化程度低、表達能力欠缺的老年當事人;綠色對應各方面正常、訴訟表達不存在障礙的老年當事人。三色標籤隨案件在法院內部進行流轉,立案、審判、執行等階段的法官可以根據提示採取相應的觀護舉措。

“假如被判定爲‘紅色’,法官就要採取一級觀護措施,比如上門走訪當事人、主動協助蒐集證據等。”靜安法院副院長傅朱鋼說。

今年6月26日,靜安法院涉老立案專窗接待了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鬱某。因承租人未及時繳納租金,老人無奈之下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支付。但由於文化水平低、行動不方便,老人沒有能力書寫起訴狀,也無力聘請律師作爲訴訟代理人。

立案法官瞭解情況後,決定採取口頭起訴代爲記錄的方式幫助老人立案,並幫助提煉訴訟要素,指導老人準備訴訟材料。同時,該案件在審判業務系統中被標記爲“紅色”,提醒後續的承辦法官對鬱某特別關照。目前,該案已順利進入訴前調解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紅黃綠”標記並非一成不變。在一起“喪女父母起訴女婿分擔購墓費用糾紛案”中,兩名原告是一對夫妻,均已年過六旬,育有一女翁某。2019年8月,翁某與被告結婚,但婚後數月便去世。兩名原告爲女兒辦理了喪事並出資2.3萬元購買墓地,希望女婿能承擔一半的費用。但被告認爲自己是殘疾人,目前沒有固定收入來源,且翁婿之間關係不好,不願承擔任何費用。

起初,該案件被標記爲“黃色”。但在訴前調解過程中,法官發現兩名原告剛經歷喪女之痛,就和女婿對簿公堂,情緒較爲激動,雙方矛盾有可能激化,於是經動態跟蹤評估,將案件重新標記爲“紅色”。正式立案後,法官多次走訪調解,極力爲雙方化解矛盾,最終被告同意支付8000元,雙方握手言和。

據悉,該機制實施以來,靜安法院共對5400餘件涉老案件進行分級分類標註,實施全流程觀護,約50%的案件在開庭前即得到化解,執行完畢金額超過1億元。(記者 王閒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