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調薪卻變相扣獎金? 警政署:長期增加所得更有利
▲基層員警調薪方案三讀通過,卻引發爭議。(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立法院29日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替基層員警加薪,但卻被抱怨根本看得到吃不到、變相扣獎金;對此,警政署30日坦言基層警消同仁年功俸由500晉級525者,108年起晉525第1年考績獎金雖然減少半個月,但長期增加所得對員警更爲有利。
根據最新三讀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警正四階以下及警正三階人員最高年功俸各提升1級,若現職人員晉年功俸最高級,每月所得分別增加1370元及1375元,但此舉卻被基層砲轟。
對此,內政部長葉俊榮30日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受訪,他力挺此項修正,強調這調整將可以嘉惠很多基層員警,因爲警消結構基層就佔了8成,認爲這改變對基層員警的「實質加薪」有很大幫忙,還說最更重要的是可以讓退休所得的增加,「這政策普遍獲得大家認同」。
警政署長陳家欽也解釋,這是少部分俸點還沒到的基層有誤解,他會再請各分局長寫信轉達基層同仁。
警政署則隨後發出新聞稿,內容坦言,基層警消同仁年功俸由500元晉級525元者,108年1月1日起晉525元第1年考績獎金雖減少半個月,並舉警正四階滿10年者爲例,實際指出獎金約減少3萬6655元,但警政署也強調,現職待遇晉級後每月增加1,370元,以14.5個月計,每年可增加1萬9,865元,雖扣除後約減少1萬6790元,但往後現職人員每年均增加1萬9865元,退休後每月增加1644元、每年增加1萬9728元。
加薪反倒遭質疑,警政署則再次強調,優惠考績只有晉525元當年暫停,第2年起即恢復優惠權益。本俸級提升案晉最高年功俸第1年考績獎金雖略減少,但長期增加所得對員警更爲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