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匪駁火近百槍 勤指挨轟「沒通報犯嫌有槍」!桃園分局迴應了
楊男開槍掃射後,逃逸期間打傷蔡姓員警,警方隨後也在永安、富國路口逮捕他。(中時資料照)
桃園警分局景福派出所,前天(23日)深夜,遭43歲楊男持槍掃射,楊男逃逸時被警方圍捕,竟持衝鋒槍連開50多槍拒捕,並打傷蔡姓員警左肩。《中時新聞網》接獲基層員警爆料,第一時間勤指中心在無線電中,未告知犯嫌有槍枝,「只說涉及刑案,陷支援警力在危險中,萬一有人在未戒備下受傷,誰負責?」
桃園分局今天(25日)下午對此說明,第一、依據警察機關勤務指揮中心作業規定,分局勤指中心接獲重大或敏感案件,應立即以無線電呼叫線上警力,前往處理進行攔截圍捕且隨時補充最新資訊給線上同仁知悉。
第二、本案景福所遭槍擊自案發到緝獲犯嫌僅29分鐘,期間線上攔截警網與歹徒發生4次警匪駁火,線上攔截同仁經由無線電及補充通訊內容均已獲知犯嫌持有槍械,過程同仁羣策羣力,不避危險、冒險犯難。
但因事發突然、緊急,且第一時間「勤務指揮中心掌握資訊不完整」,僅能就已知涉案車型、車號,立即通報線上警網進行攔截圍捕並隨時補充現場資訊予同仁知悉,並提醒同仁務必注意執勤安全。
第三、本分局針對重大或敏感案件通報攔截圍捕時的即時性及精準性,將檢討策進、並持續加強員警教育訓練,如遇相關突發緊急狀況,將即時案況精準通報線上同仁知悉,以確保同仁執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