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遭爆「公車私用」長達5年 基警局:積極查處不護短

▲基隆市警察局一名吳姓保防科長遭爆出涉嫌「公車私用」,竟將偵防車當成上下班代步車長達5年,市警局已展開調查。(張志康攝)

▲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陳啓明表示,針對「公車私用」案,市警局已立案調查,將積極查處,如發現不法事證,依法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以維護警察風紀。(基隆市警察局提供/徐佑升基隆傳真)

▲基隆市議員曾怡芳針對「公車私用」案痛批,要求警察局長務必嚴加檢討,不要只會要求基層員警爆肝賣命,卻對高階警官放水擺爛。(曾怡芳辦公室提供/徐佑升基隆傳真)

基隆市警察局一名吳姓保防科長遭爆出涉嫌「公車私用」,竟將偵防車當成上下班代步車,接送妻小。市警局督察科20日上午調查該偵防車的行車記錄器畫面,顯示吳在16日確實把偵防車停在住家前的路旁,18日再開車上班。目前已知警方下午將製作筆錄,如涉及不法,會依詐欺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市警局表示,有媒體報導2線4星的吳姓警官遭同仁舉報公車私用,時間恐長達5年,對此已立案調查,並調閱吳姓警官使用的偵防車行車記錄器,確認在日前週休2日時,吳的確有將偵訊車開回住家附近停放,也將請吳說明原因,至於「公車私用」的詳細時間,尚待後續調查。

據瞭解,市警局保防科僅配備1輛偵訊車供公務使用,而吳姓警官除涉嫌公車私用,將偵訊車當成上下班的代步車外,也有人爆料,吳姓警官偶爾也會要求下屬開偵防車接送他辦理私事,可能因此招致非議。

而面對質疑,吳姓科長先前於媒體受訪時否認,表示「沒有這事情」,他都固定把偵防車放在市警局地下室後,每天走路上下班,真的沒有公車私用。然此說法恐已遭行車記錄器打臉,而今日吳姓科長手機關機,低調不迴應。

市警局強調,全案會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立場查處,偵防車行車記錄器儲存檔案內容超過10天,若確實有發現公車私用、浮報差勤等不法事證,將依詐欺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基隆市議員曾怡芳對此表示,基隆市警局高層明顯官箴敗壞,先前纔有員警酒駕撞人,現在又有「公車私用」的舞弊事件,相當離譜。

曾強調,基層員警因警局長官下令執行專案勤務導致警界人仰馬翻,但高階警官都沒辦法以身作則,竟還知法犯法,請警察局長務必嚴加檢討,不要只會要求基層員警爆肝賣命,卻對高階警官放水擺爛。

另根據熟悉相關業務的警官表示,爲了防止跨越紅線,通常督勤會開自己的車,因爲不知道督勤途中,會不會有臨時私事等情形。若開公務車,面對質疑,督勤原則上會說清楚途中是公務或私事,以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