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弊案延燒!李文宗、朱亞虎遭收押 北院曝理由:他全認了

▲前臺北市兵役局長朱亞虎(左)、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右)。(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黃哲民、陳韻如/臺北報導

京華城弊案持續延燒,而時任柯文哲競總財務長的李文宗、前鼎越公司董事長兼時任臺北市兵役局長朱亞虎也涉入其中,28日深夜遭裁定羈押禁見。對此,臺北地院也公佈裁定理由,李文宗否認收賄,但另外還涉犯背信罪;朱亞虎則坦承行賄,但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之間的犯意聯絡仍待釐清。

北檢追查京華城弊案,繼查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嫌行賄市議員應曉薇4740萬後,又再查出李文宗也涉嫌收賄,檢方28日凌晨依《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京華城土地開發商鼎越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也被聲押,北院於同日晚間11時許裁定2人羈押禁見。

▲前鼎越公司董事長朱亞虎。(圖/記者劉昌鬆攝)

稍早,北院公佈裁定理由,指李文宗經訊問後否認犯行,惟依偵查卷內相關證據資料,可認定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行爲收受賄賂罪、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依卷內事證,李文宗所涉的具體犯罪事實仍有諸多疑點尚待調查釐清,不能排除仍有與被告具有利害關係的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且有串證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京華城案,前臺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圖/記者劉昌鬆攝)

至於朱亞虎部分,他坦承行賄,但因其大多數家人均住在國外並置產,具潛逃國外生活的能力,另外他與沈慶京等人的犯意聯絡、行爲分擔等具體犯罪事實,也還有諸多疑點待釐清,因此同樣裁準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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