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率提高非一次到位 陳宥丞:並無不法
藍綠陣營持續追打「京華城」案。臺北市議員陳宥丞表示,臺北市長蔣萬安在回給監察院的報告中,指出該案沒有利益衝突跟瑕疵行事,才允許開發,且京華城容積率提高並非一步到位,一切合法取得。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藍綠陣營持續追打「京華城」案。臺北市議員陳宥丞表示,臺北市長蔣萬安在回給監察院的報告中,指出該案沒有利益衝突跟瑕疵行事,才允許開發,且京華城容積率提高並非一步到位,一切合法取得。
面對近來無端捲入政治風暴,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於上月在「京華城被霸凌的前世今生」記者會中指出,京華城560%容積是基準容積,當初工業土地變更爲第三種商業用地後的基準容積,再加上依都市計劃法第24條拿到20%容積獎勵,以及花費約44億元取得容積移轉30%,總計京華城纔有840%容積率,無任何一任臺北市長圖利。
陳宥丞表示,京華城容積率原先爲390%,郝龍斌市府任內,京華城多次申請增加容積都沒過,直到2016年監察院提出糾正案才改爲560%,2021年再依法增加20%容積獎勵,還有京華城自己申請的30%容積移轉,容積率才又提高到840%。
陳宥丞指出,京華城容積率從390%跳到840%,不是一次調整,中間還經過560%這一關,而且是柯文哲市府幫前朝郝龍斌政府收拾爛攤子。他說,根據監察院報告,郝市府當時不願意作爲,因此柯文哲幫忙收拾爛攤子,這是事實。
陳宥丞說,後來經過2020年7月30日、12月,隔年3月、7月不同委員會和審議調查小組後,最後纔在給共識決及委員會決議下,給京華城容積獎勵,一切合法。
陳宥丞表示,程序上,監察院確實有糾正,蔣萬安市府也作出檢討報告,但當時回給監察院有4大點,指出都發局有召開諮詢會議,專案小組也有嚴謹把關,並沒有利益衝突跟瑕疵行事;且過程中,有參考公益性、對價性,以及要求相關公益設施等非常多項目,最後到委員會確認,才允許開發。
民衆黨發言人吳怡萱也說明,在京華城案裡,藍營議員稱柯市府讓京華城容積率從392%到840%,完全省略中間過程,是在幫前市長郝龍斌說話。她指出,根本原因是,監察院糾正郝市府時期認定的392%容積率,纔有2018年柯市府時任副市長林欽榮主持的都委會,按監察院糾正內容修正容積率爲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