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無預警擁抱 女秘書「禁忌部位」被摸了 崩潰報警
桃園一名女秘書突然被公司經理自背後擁抱,怒控對方趁機襲胸。(示意圖/Shutterstock)
某物業公司的男經理去年在上班時,見女秘書正在切蛋糕,便自背後伸手摸秘書的胸部,嚇得對方放聲尖叫並報警提告。桃園地院審結,依性騷擾罪,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爲某物業公司派駐社區的經理,小花(化名)則爲其秘書,而去年3月間小花在社區大廳的椅子上切蛋糕,但男經理竟趁小花沒注意之際,站在小花背後並將手從小花腋下穿過,趁機偷摸小花的胸部1次,嚇得小花報警提告。
男經理接受偵訊時堅決不認罪,稱當時有請小花讓位,因小花沒回應,他才走過去以雙手順勢做個動作請小花起身,並非要環抱小花。但檢方不採信男經理說詞,認爲監視器明顯拍下男經理的犯行,再加上有證人作證等,均可認定男經理並未先以言語要求小花讓位,故堪認罪刑,依法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桃園地院法官認定,男經理爲行爲能力人,卻趁着被害人無法抵抗之際性騷擾,導致被害人深感不適,行爲欠缺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尊重,實在不可取,考量尚未獲得被害人諒解等,依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