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店賣二手假名牌包遭識破 需原價賠償10萬
基隆市一名張女賣假名牌包收據還寫如果是贗品全額退費。林女花10萬買兩個包包送鑑定卻發現全都是贗品,基隆地院法官日前判決張女需照賠原價10萬給林女。(徐佑升攝)
基隆市一名張女經營精品店,賣出商品收據上還蓋有「本店如售贗品則原價退費」等保證文字,一名林姓女子共花10萬元購買1件CHANEL Boy 25cm的荔枝皮包及1件Dior黛妃金鍊包。但沒想到林女女婿察覺有異,送鑑定全都是贗品,基隆地院法官日前判決張女,需照賠原價10萬給林女。
判決書指出,張女在2018年1月2日於其經營的精品店內、將CHANEL Boy 25cm荔枝皮包1件及Dior黛妃金鍊包1件,佯稱爲原廠正品二手包,並以10萬元價格賣給林女。
未料,林女的女婿發現岳母購得的名牌包似乎與正品有異,將2件皮包經送鑑定後,都確認爲贗品。之後林女女婿報警處理,經警方執行搜索,查扣共14件皮包,經鑑定後均爲仿冒商標皮包,法官當時依詐欺取財罪判張女有期徒刑6月。
法官表示,張女長期從事精品名牌包販售,對於查扣的14件皮包的真正商標,當有相當認識及專業程度,應能判別真僞。
但張女辯解,她賣的商品都認爲是真品,質疑相關鑑定書判定是球員兼裁判,鑑定人不知道如何鑑定真假,就認爲鑑定的包包是仿冒品。張女還說,有的商品是供自用、兒子使用,屬限量版或樣品,並未對外販售。
張女說,當初賣給林女的2個皮包有先去專賣店看真品的樣式,她確定是真品後,才收購這2個皮包賣給林女,並承認當時鑑定能力真的有不足,因爲仿冒的太像。
張女還說,如果真的要騙的話,也不需要開立保證書,還在保證書上承諾日後願七折回收、如屬贗品則原價退費等字句,但既然皮包鑑定結果是贗品,她願意賠償。
至於被騙的林女,則求償買此2包原價10萬元。法官認定,張女不法侵害林女財產權,導致10萬元損害,依民法須負損害賠償責任,最終判張女需賠林女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