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場所登記可“一照多址”

近日,新修訂的《福建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印發實施。《辦法》共19條,有效推進市場主體登記註冊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

根據《辦法》,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實行自主申報承諾制,申請人提交福建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表,可免於提交不動產權屬證書、租賃(借用)協議等住所(經營場所)使用相關文件,此舉極大簡化了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材料,使企業和羣衆辦事更加便利。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允許經營者根據實際需要,申請增加多個經營場所登記,破除一個經營場所登記的限制,真正意義上實現“一照多址”。對於電子商務平臺內的自然人經營者,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將電子商務平臺提供的網絡經營場所作爲個體工商戶的經營場所。

《辦法》還明確,在產業園區內,從事通過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行業、文化創意產業、租賃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運輸代理業等其他服務性行業的市場主體,允許實行集羣註冊登記。

記者瞭解到,截至目前,廈門經營主體數量超90萬戶,每千人擁有經營主體數量位居全國前列。近年來,廈門實施了數百項舉措,持續擦亮廈門營商環境金字招牌,連續3年在國家發改委營商環境評價中位居前列,18個指標全部獲評“全國標杆”,在福建省營商環境監測督導中連續5年排名第一。

8月1日起,廈門推行市場準營承諾即入制,旨在通過簡化審批、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爲經營主體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葉子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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