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幼童失蹤 擬比照重大刑案辦理
爲讓失蹤兒童「早日回家」,警政署已通報各地警察機關,受理失蹤兒童報案,不管失蹤多久、管轄單位,均會立即受理,並迅速通報全國各警察機關協尋。
且針對未滿7歲幼童,除家屬擅自帶離除外,也會實施緊急查尋,若24小時後仍未尋獲,經查疑涉及刑事案件時,像綁票、誘拐等,會比照重大刑案列管偵辦,相關規定已從去年1月份,修正通報各地警局。
警政署說,警勤區員警會定期訪問失蹤兒童家屬,及協助家屬轉介衛生福利部擇定民間團體,像是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失蹤兒童少年資料管理中心」,以提供失蹤家屬進一步心理輔導與協尋服務。
因小孩子年容易輕信別人,給歹徒可乘之機,警政署呼籲,父母從小可教孩子自救常識,像是記住家裡地址、父母電話,或是認識警察,需要幫助時可向警察求助;不要接受陌生人禮物,不要輕意跟陌生人說話等。
警政署NPA署長室在今年兒童節自制優質兒童繪本「迷途的小崔蒂」,透過可愛動物故事繪本,教育孩子如何遠離危險,適時請求警察協助;家長可上「NPA署長室」FB網站下載,也會規劃相關宣導活動,希望社會各界共同防範兒童失蹤事件。105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