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吹氣失敗27次挨罰9萬還控警察 法官認定消極拒測

鍾男酒測吹氣不足27次,臺北地院認定他消極拒測。(黃捷攝)

鍾姓男子酒後騎機車遭警攔查,酒測時吹了27次都失敗,警方認定他故意吹氣不足拒檢,開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鍾男不服提告,認爲警方舉發程序瑕疵,但臺北地院不採信,認定他消極拒測,判他敗訴。

鍾男提告主張,去年3月20日凌晨2時許,他騎機車行臺北橋往三重方向遭警攔查,警方要求酒測,他配合吹氣20多次,因吹氣不足致酒測失敗,但員警未告知他拒測後果,就逕行開罰,舉發程序有瑕疵,請求撤罰。

鍾男並說,他吹氣不足是因心肺功能不良,沒有要拒測,並提出診斷證明書及肺功能檢測佐證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則抗辯,員警多次教導鍾男如何酒測,鍾男卻一再吹氣不足致失敗,警方有告知若不配合將開罰,最後鍾男仍然拒絕,警方纔開立拒測罰單

法官勘驗員警密錄器,確認員警有告知拒測後果,酒測器也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認證,鍾男卻仍吹氣不足27次;鍾男雖提出診斷證明,但因該證明是去年9月作成,不能代表案發當下的身體狀況,且影片中鍾談吐正常,未表明有氣喘疾病,故認定他以消極推諉方式拒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