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殺人審理期間獲交保逃亡 法官沒收15萬元保證金

李姓男子與陳姓妻子不睦,得知妻子與人在酒店狂歡,前往理論時,與妻子的男性友人爆發衝突,妻子友人王新賀、吳禹劭殺害李致死,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吳、依傷害罪訴王,臺北地院審理期間,王逃匿,法官裁定沒收王的15萬元保證金。

這起兇殺案是臺北地檢署起訴的「第9件」國民法官審理案件,王偵查中經檢察官聲請延長羈押,不過,法院認無必要,裁定王以15萬元交保,案件起訴後,王經合法傳喚未到庭,且已於今年4月12日出境即未再入境。

檢方調查,2023年11月15日凌晨,陳女與27歲的王新賀、21歲吳禹劭在臺北市中山區「特蘭斯」酒店801包廂內飲酒唱歌,陳女的李姓丈夫在另1間包廂,李得知妻子與別的男人也在包廂狂歡,帶一羣人到妻子所在的包廂理論。

李當時要把妻子帶走,雙方人馬在包廂發生衝突,李的林姓友人朝包廂噴灑辣椒水,引爆更激烈爭執,混亂中,吳取出摺疊刀刺向李的胸口,王也持酒瓶攻擊李,李見狀逃離包廂到酒店5樓閃避,吳、王卻不罷休繼續追打。

依檢方起訴書,吳、王緊追着李不放,吳繼續以摺疊刀刺向李的全身各處,李受傷倒地,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警方事後獲報逮捕吳劭禹、王新賀移送法辦,檢察官聲押2人獲准,依殺人、傷害罪嫌起訴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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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