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選舉倒數9天 內政部:設籍滿4個月才能投票

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國人須於選區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才具選舉投票權。(示意圖/中時資料照)

九合一大選進入倒數階段,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國人須於選區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才具選舉投票權。內政部強調,不論國人在國內外均須符合此規定,才享有投票權。

內政部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迄今逾30年,之所以規定國人須居住滿4個月以上,才具選舉投票權,主要考量在地住民對於地方事務具基本瞭解,才能選賢與能,故無論是戶籍已遷出國外,或於國內遷徙致未於當地設籍滿4個月的國人,均不具有投票權。

若有國人因出境逾2年戶籍被遷出,未在國內有居住事實,內政部指出,依《戶籍法》規定,出境2年以上,「應」爲遷出登記;若戶籍被遷出的國人,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3個月以上,即可辦理遷入登記。因此,國人出境逾2年,未在國內有居住事實,戶籍依法辦理遷出登記,此爲戶籍管理並非除籍,不影響其國人身分。

內政部表示,自疫情以來,我國雖有邊境防疫管制措施,但從未限制國人入境返臺,國人自可依其意願決定是否返臺恢復戶籍及投票。至於公職人員選舉投票的權利,都是以設籍時間來看,無論國人是在國外或國內,都是依據相同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