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偷開垃圾車撞民宅、路邊車輛 不肖子讓老父含淚代繳罰款
卓父含淚替兒子代繳酒駕罰鍰,終於在本月24日全數繳清。(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新北市五股1名32歲卓姓男子,他在前(109)年6月,酒後偷開垃圾車,隨後在天母肇事,衝撞住宅圍牆及路邊停放的車輛,因酒測值超標被警方移送法辦,並裁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但他僅分期繳納4萬9500元后,就未再按期繳款,剩餘的款項竟由他做鐵工的老父含淚代繳,直到本月24日才全數繳清。
據瞭解,卓男在前年6月8日晚間於北市林森北路的酒吧喝酒,至隔日凌晨1時許喝完酒後,看見1輛環保公司的垃圾車停放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旁,他竟趁司機在收取垃圾時,上車將垃圾車偷開走,然後在2時許,於天母中山北路7段的巷弄內衝撞民宅圍牆,還撞到其他路邊的車輛,卓男肇事後下車,坐在人行道上睡着,遭隨後到場的警察當場逮補。
卓男後來經抽血檢驗,確認酒精濃度超標,除了吃上刑法公共危險罪外,還被裁罰10萬元罰緩,他事後到交通裁決所辦理分期繳納,但在繳交4萬9500元后,就未再按期繳納,餘欠5萬500元於去年12月間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於今年1月寄發傳繳通知書,限義務人於2月15日前繳納,但因屆期未繳納,在新北分署準備扣押卓男薪資及銀行存款債權之際,卓男父親突然至新北分署向執行員表示,小孩不受教,本次酒駕肇事造成財損人傷,尚在賠償中,他願代義務人辦理分期繳納,並於當日先行代繳1萬元。
不過執行員還是請卓父回家讓兒子提出委任書後再辦理正式分期,結果卓父3月底時回到新北分署,並含淚向執行員表示,兒子無意處理本件罰鍰,又不願出具委任書,擔心若遭強制執行會影響其工作及信用,希望能由他替兒子代繳剩餘款項,最後執行員見卓父護子心切,因此同意由卓父以每月繳納1萬元分期辦理,最後終於在本月24日全數繳清。
新北分署呼籲民衆切勿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又觸犯刑法,並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切勿輕忽新北分署對於酒(毒)駕案件持續強力執行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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