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女耍威風 悍踹2警怒砸椅...判決出爐悲劇了
南投一名涂姓女子酒後騎車與他人車輛發生碰撞,見警方到場處理,竟出言辱罵警方,要帶她回警所做筆錄時更出腳踹警,到警所後先怒摔椅子,又腳踢另名員警,南投地院依公共危險及2個妨害公務執行罪,判刑3月及拘役50天、40天。
判決書指出,塗女今年4月在夜市飲用生啤酒及保力達,酒後騎車在停車場與他人車輛發生碰撞,林姓及廖姓員警獲報到場處理,對她實施酒測,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爲每公升1.22毫克,員警要她在酒測單上簽名時,她爆氣辱罵警方。
之後,林姓員警要求塗女坐上巡邏車後座欲帶返派出所製作筆錄時,她竟出腳踹警,導致林姓員警所配戴的密錄器摔擲落地;塗女被帶回警所後,她先是怒摔椅子並作勢攻擊員警,隨後還真的出腳又踹了廖姓員警,誇張行徑全被監視器錄下。
而塗女因涉犯刑法第185-3條第1項第1款,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嫌,更接連以暴力行爲妨害員警執行公務,檢警偵訊時她對自身行爲坦承不諱,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罪,依刑法第451條第1項向南投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南投地院法官認爲,塗女所犯3罪因犯意各別,行爲互殊,應予分論並罰;經審酌其酒測值超標粉多,又不思理性控制情緒,對員警施暴,以公共危險罪判刑3月,2個妨害公務罪分別處拘役50天、4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南投司法大廈。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