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這麼狂只有我」撞情侶害1死1傷 駕駛先關心車損下場曝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蔡姓男子去年8月間酒駕超速撞上一對騎乘機車的情侶,導致1死1重傷,但他下車之後卻先去關心車損狀況,甚至曾在開車時大喊「酒駕這麼猖狂的只有我一個啦」。雖然蔡男事後辯稱自己有近視,沒有先關心傷者是爲了找眼鏡,但並未獲得橋頭地院法官採信,日前被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5個月。

▲事故現場滿地都是散落的零件、雜物,可見撞擊力道之大。(資料照/記者吳奕靖翻攝)

判決書中記載,蔡男去年8月9日凌晨0時許在高雄市某釣蝦場飲用威士忌,2個小時後開車搭載友人上路,卻在行經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與店仔頂路路口時,以時速102公里的速度撞上一對騎乘機車、正在停等紅燈的情侶,導致1死1重傷。

蔡男事後自行走下車,可見尚有行動能力,卻沒有上前關心或救助傷者;他辯稱,因爲自己近視300多度,要去找眼鏡。而在警員的隨身密錄器影像畫面中,蔡男還跑去關心車損狀況。

同乘友人證稱,當天有跟蔡男說找代駕或乾脆叫車搭乘,但蔡男不聽勸阻,不找代駕也不請朋友來載,說是把錢都拿去買酒了,所以沒有錢找代駕。

橋頭地院法官認爲,近視300多度應該不會完全看不到前方狀況,蔡男雖然沒有酒駕前科,但依據證人證述以及他自己的陳述,他先前也有酒駕,只是沒有被查獲;再者,他在這次事故發生之前,曾一邊開車一邊大喊「時常在喝酒開車」、「酒駕這麼猖狂的只有我一個啦」等話,這部分有行車記錄器影片爲證。

除了酒駕之外,蔡男自2019年買車之後,共有58次交通違規,其中包含多次重大交通違規,例如闖紅燈、在高速公路超速20公里至40公里、違反道交規則肇事致人受傷等等,難認品行良好。最終,法官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處蔡男有期徒刑7年5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 《東森新媒體ETtoday》提醒您:禁止酒駕,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