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人由國民法官參審 「是否看血淋淋遺體照」檢辯爭執

22歲男子李佳修去年酒駕競速狂飆,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西路地下道時追撞前車,致24歲王姓駕駛傷重不治,李還對處理員警咆哮作勢奪槍,大腿遭開2槍制伏,(本報資料照片)

男子李佳修去年酒駕競速狂飆撞死24歲王姓駕駛,臺北地院16日由承審法官林鈺珍進行準備程序,李的律師主張死者屍體照片不應該讓國民法官看到會造成心理負擔,檢察官則主張照片已有對眼睛部分遮蔽,應讓國民法官看到真實的證據,法官諭知檢辯對此擇日再協商,16日開庭只針對確認什麼證據須調查,由法官先行釐清。

這起臺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審理案件,北院也在法庭特別設置了記者席供媒體旁聽,顯示其重視及關注。16日的準備程序,法官林鈺珍先詢問被告李佳修,李當庭坦承犯行,也主張自首請求在量刑部分酌減,但檢方對此部分有爭執,將在審理程序中釐清。

對於犯罪事實部分,李佳修及律師沒有爭執,但對於證據部分,李的律師說,未來讓國民法官看到血淋淋的死傷照片會有心理影響,檢方則主張,本案重點就是死者頭部遭撞擊致死,沒有直接使用解剖照片,已經在證據照片挑選過。

檢察官也不贊成將照片變色處理,因爲要真實呈現證據,且未來在挑選國民法官前,會事先進行問卷調查,如果有因看這些死傷照有心理影響的民衆,會排除讓其擔任國民法官,而被選任國民法官的民衆,如果有這方面的問題,也可以聲請拒絕擔任審理工作。

臺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審理案件,北院也在法庭特別設置了記者席供媒體旁聽(照片由臺北地院提供)

由於國民法官在審理前都不會看到相關證據,法官16日準備程序先就未來審理時什麼證據須要調查,及如何呈現在法庭上等程序事項,一一詢問檢辯雙方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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