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今天!Uber 駕駛怒上凱道抗議 13時至19時暫停服務
▲近千名租賃車業者月初齊聚抗議,高吼撤回103-1草案修法。(圖/記者賴文萱攝)
交通部認定Uber與租賃車業合作,卻從事計程車業行爲屬違法,2月預告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眼見預告期的26日一天天逼近,Uber司機急如熱鍋上的螞蟻,今(21)日下午3點至6點,召集萬人走上凱道抗議,重點包含上百輛車排字拒絕103-1修法、消費者連署支持撤回修法,文字留言影片首播。
爲顧及顧客體驗,Uber 21日下午13時03分至晚上19時全臺暫停服務,預計晚上19時纔會恢復正常,提醒民衆及早規畫出遊行程,並改用其他交通工具選擇。據瞭解,目前已經有近17萬人加入聯署,要求交部撤回第103-1修正草案。
▲聯署人數近17萬人。(圖/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提供,下同)
交通部預告修訂的運輸業管理規則,要求租賃車輛得巡迴攬客、且需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最低起租時數爲一小時,讓Uber在臺灣市場幾乎無法存活,引起租賃業者及Uber駕駛反彈,也被稱爲Uber條款。
計程車業者無法認同Uber駕駛的訴求,認爲交通部不該再放任Uber假借資訊平臺經營運輸業獲利,卻完全不用遵守運輸業法規及責任,Uber在臺灣違法遭罰25億元不繳,形同全臺灣人不分老幼每人幫Uber的違法行爲負擔了100元,應該拿出具體作爲讓Uber在臺灣獲利優先繳納欠稅及罰款,否則政府公權力形同崩潰。
對於Uber司機要走上凱道,交通部路政司司長陳文瑞迴應,依照程序,法規預告預告期是兩個月,這是最後日期,縱使法規要發佈還是要有一段期間,發佈之前要先經過法規委員會跟部務會報,社會各界有意見會再做處理、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