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溝景區「無限期封閉」 觀光局公佈退團解約退費原則!
四川九寨溝8日晚間發生規模7.0大地震,觀光局掌握,目前當地有19個臺灣旅行團、341人,團員均安。受強震影響,九寨溝風景名勝區即日起「無限期封閉」,臺灣旅行團出團行程陸續取消,觀光局也公佈受影響的參團旅客退費原則。
九寨溝景區受地震影響,現行全面停止接待旅客,爲保障旅客權益,觀光局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商定旅客參團解約退費處理原則。
▲九寨溝強震居民不敢回家,把棉被、帳篷搬到戶外廣場打地鋪度過第一夜。(圖/翻攝自梨視頻)
一、出發前:因地震災害屬不可歸責於旅行社與旅客雙方事由,直至九寨溝景區開放接待旅客前,旅行社或旅客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並應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對照定型化契約範本第14條):「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旅行業應提出已代繳的行政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的必要費用單據,經覈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旅客。
任何一方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知他方並說明其事由;其怠於通知致他方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爲維護本契約旅遊團體之安全與利益,旅行業依第一項爲解除契約後,應爲有利於團體旅遊之必要措置。」規定辦理。
▲九寨溝景區無限期封閉,影響大批遊客行程。(圖/CFP)
二、出發後:若旅客於旅遊途中受地震災害影響致須變更旅遊行程;爲維護旅遊團體安全及利益,如因此超出原訂費用時,應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20點(對照定型化契約範本第26條)規定,旅行社不得向旅客收取,並應妥適安排旅客返臺。觀光局表示,若旅客與旅行社遇有解約退費爭議無法解決,得檢附相關收據及契約以書面向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臺北市民權東路2段9號5樓)或觀光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申訴;相關旅遊諮詢可利用觀光局免付費電話0800-211734、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專線02-25995088查詢。
雄獅旅遊表示,即日起至8月31日止主動通知取消出團,不另收取費用。可樂旅遊同樣自即日起至8月31日止取消九寨溝團,取消者全額退費,目前初估約有6團旅客受影響。9月1日後出發的團體待景區狀況及航空公司公告作法後再另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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