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 提升財務資訊揭露及時性

櫃買中心指出,除了提前公告年度財務報告外,依「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規劃另依資本額分三階段推動上櫃公司應提前於年度終了後75日內公告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者已於111年辦理公告、20億元以上者爲112年即應依期限辦理公告(111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全體上櫃公司於113年起均應依期限辦理公告。

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瀏覽符合上開條件公司之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