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傳遭掏空 臺北塔營運藏變數
由碩河開發主導的「The Sky Taipei臺北天空塔」開發案,副董事長邱冠勳遭提告疑挪用10億元資產,替幕後董事馬廷海償還私人高利貸債務,有掏空之嫌,讓臺北塔能否在年底如期營運或埋下爛尾樓變數,引發關注;調查局過濾英文合約後,18日搜索約談邱冠勳等人,另約談碩河前財務長鍾肇峰作證,兩人移送北檢覆訊後請回,邱冠勳限制出境。
檢方保全證據後認爲與檢舉事實有出入,全案是否涉及背信或商業糾紛待釐清。但傳出碩河疑將臺北天空塔產權質押給大陸券商,經濟部投審司表示,已提供資料給檢調,若違反兩岸條例的陸資未經許可來臺投資規定,最高可罰2500萬元,必要時可停止股東權利。
臺北天空塔聯貸銀行團已準備召開銀行團會議,邱冠勳昨晚發出聲明表示,不實報導起因於集團控股公司個人股東的民間高利貸借款人,欲爭奪臺北塔專案的控制權,爆料人士去年就散佈不實黑函,公司即配合檢調偵辦,但爆料人爲遂行其奪權目的,才訴諸媒體輿論。
據瞭解,全案起於香港女富商「陳慧芳」與馬廷海有私人借貸,借貸合約以美金計算,約合臺幣數億元,且利息幾乎等同高利貸。馬借款後輾轉在境外成立「LIONBEST」10餘家公司,公司間的股權架接複雜,有資金輾轉用來投資臺北天空塔,由邱冠勳經營團隊得標,過程中兩次增資發行特別股,但工程始終未完工。
陳慧芳後來拿不到借給馬廷海的錢,憤而跨海委任臺灣律師具狀提告馬廷海等人涉背信。由於馬廷海從未入境臺灣,全案又牽涉英文交易合約,加上資金龐大,調查局北市調查處去年調查後,已先行約談邱冠勳到案,初步未發現有違法事證。
由於陳慧芳追債追得很緊,之後邱冠勳被檢舉與馬廷海共謀,假藉節稅名義,在碩河上層設立「August Gold」多家境外控股公司,再以節稅之名,將臺北天空塔產權質押給中國大陸券商借款,藉此挪用10億元替馬廷海還債,而大陸商可以執行債權名義列席碩河所有會議,形同中資介入碩河經營權,規避投審司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