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颱風襲臺!山老鼠偷400萬珍貴櫸木 埋農地等買主...11人慘了
記者吳世龍、陳宏瑞/高雄報導
今年7月凱米颱風襲臺後,各地忙於救災之際,卻有山老鼠趁隙,在荖濃溪河牀非法竊取漂流木,六龜分局獲報後展開2波調查行動,查獲潘姓犯嫌等11人,查扣作案工具挖土機及起獲遭竊貴重櫸木約8.6公噸,市價超過400萬元的贓證物,全案訊後依違反森林法、刑法竊盜等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六龜分局破獲山老鼠盜取凱米颱風漂流木案件。(圖/記者吳世龍翻攝,下同)
六龜分局日前接獲民衆報案,在臺27線1K處通往農舍的道路遭怪手挖掘破壞,現場遺留300型CAT牌怪手1輛,員警察看現場路面殘留木屑及履帶痕跡,研判歹徒可能竊走河牀上已被林業署註記的國有貴重漂流木。
分局通報林業署屏東分署六龜工作站森林保護員到場確認無誤後,即與保七總隊第八大隊成立專案小組主動展開調查,追查後發現以潘姓犯嫌爲首犯罪集團,爲牟取不法利益鋌而走險,趁深夜時段許將怪手駛入荖濃溪河牀上竊取貴重櫸木,以曳引車載運至鄰縣高樹鄉某農地深埋,嗣後等買主販售牟利。
全案在9月下旬蒐證完備,執行二波收網行動,分別於高雄市六龜、屏東縣高樹及臺中市沙鹿等地逮獲潘姓主嫌及相關共犯計有11人到案,並於農地內起獲埋藏遭竊貴重櫸木,長約11公尺、直徑約120公分、重達8.6公噸,市價約400萬元,樹齡達80到100年,以及作案工具挖土機等贓證物,全案在訊後依違反森林法、刑法竊盜等罪嫌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六龜分局呼籲,位處國有林區域之溪流、河川之漂流木(竹),依森林法規定漂流木屬於國有財產,政府未公告開放自由撿拾,擅自撿拾實屬違法;另撿拾公告允許之漂流木亦應注意撿拾之漂流木禁止裁切、禁止使用機具搬運,也禁止撿拾已註記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或烙印等記號之漂流木,違者將依森林法第50條及52條規定,處以有期徒刑及鉅額罰金,請民衆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