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胎兒超音波照驚呆!抓包渣夫偷腥 正宮超怒提告小三
看到胎兒超音波照讓她驚呆,抓包渣夫偷腥,正宮超怒提告小三求償7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指控丈夫阿國與女子歡歡(均化名)外遇,2人不僅在旅館發生性行爲,她還在阿國手機發現胎兒產檢超音波照,阿國更用加班等理由,經常與歡歡出遊、用餐,後來阿國開始不再回家,直到今(2024)年1月2人被誘親暱牽手逛街及擁抱。不滿歡歡的侵權行爲,小萱憤而提告求償70萬元。
法院審理,歡歡辯稱,對於阿國有配偶一事毫不知情,雙方互動除工作上必要溝通外,私底下均無來往。直到今年1月阿國傳訊告知,他已與小萱離婚,並且已搬離住處,還將身分證反面照片傳給她,她也多次確認是否確實已離婚,阿國也都保證婚姻已結束。
歡歡表示,今年1月時她與阿國一同逛街,是因爲相信阿國已恢復單身,雙方纔會開始互動來往,並非故意侵害小萱的配偶權。而胎兒超音波照片是她與當時男友的,與阿國並無任何關係。
法官檢視電話錄音檔,當小萱得知外遇後,要求阿國聯絡歡歡,阿國:「好,就是我們的關係就到這邊,然後在公司就公事公辦,OK。」、歡歡:「嗯。」、阿國:「那妳的LINE我會刪掉,那妳也記得刪我的。」、歡歡:「恩。」、小萱:「如果再被我發現,我會直接跟XXX講。」、阿國:「然後,你有聽到嗎?」、歡歡:「嗯」。
此外,小萱質問歡歡「超音波照片」時,歡歡回訊表示:「我不知道爲什麼他要存那個照片,我男朋友要我傳給他,要他不要再來打擾我了,那是我跟我男朋友的…我男朋友要我也把這個傳給你,告訴你真的不可能,要你死心…這是我跟我男朋友的…」。法官認,該張超音波照片,難以認定是阿國與歡歡胎兒。
法官審酌,歡歡與阿國交往時已25歲,並非對男女親密交往及婚姻制度毫無常識。法官認,2人的交往已逾越一般人所能容忍範圍,歡歡的侵權行爲,導致小萱罹患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日前依法判決,小萱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70萬元,尚嫌過高,應減爲40萬元,方爲公允。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