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柯案起訴書 陳揮文痛批北檢「下西下井」:跟他們寫的一模一樣

民衆在臺北地方法院外聲援柯文哲。(讀者提供)

臺北地檢署今(26)日偵結京華城弊案,認定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放寬京華城改建案容積率,收賄1720萬元、另侵佔柯及民衆黨政治獻金共6834萬多元,挪用衆望基金會款項支付員工薪資827萬多元,合計侵佔、貪污共9381萬多元,圖利威京集團121億多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刑法》公益侵佔、背信罪起訴,檢方累計共求刑28年6月。對此,資深媒體人陳揮文痛批檢方,案子辦成這樣,貽笑大方,「天下第一署」的招牌是北檢自己砸掉了!「你還相信司法?你還相信臺北地檢署?那你是二百五!」「哪有人這樣辦案的?辦什麼鳥案?欠人罵就直接講,不要臉!有什麼資格辦案?什麼都沒查出來!不如不要辦,下西下井!」

資深媒體人陳揮文今在直播表示,「如果我是法官,會裁定柯文哲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他解釋,起訴前是偵查不公開,起訴後就沒有偵查不公開。即使柯文哲可能需要另案偵辦或是有共犯在逃,但是以這次北檢起訴柯文哲京華城和政治獻金案荒謬的程度,應該讓柯文哲交保。

陳揮文不滿地說,北檢把柯文哲押了4個月,在查什麼東西?辦這什麼鳥案?北檢真的是一代不如一代,這麼大的案子辦成這樣,貽笑大方,「天下第一署」的招牌是北檢自己砸掉了!怨不得別人。

至於北院接押庭,柯文哲一定是全力爭取交保,比較不可能無保請回,畢竟是重罪,北檢求刑28年6個月,坦白講是笑話,有期徒刑上限是30年,這是羞辱,但法院也不太可能無保請回。法院的考量是,將來開庭柯文哲會不會到庭?檢方還有別的案子是檢方的事情,「我不認爲有繼續收押的必要」,但如果柯文哲被交保,北檢一定會抗告。

陳揮文提到,北檢新聞稿公開沈慶京存摺,指控沈慶京於2022年9月到10月之間,總共提領1600萬元。另外北檢公佈柯文哲隨身碟Xecel檔案,「2022/11/1 小沈 1500 沈慶京」,陳揮文說,這能證明什麼?這是什麼證物?這叫金流嗎?

陳揮文質疑,北檢把上述兩個事情,說成柯文哲收受賄絡1500萬,這是今天最好笑的笑話。沈慶京提領1600萬,柯文哲的Xecel寫1500,檢察官說1500就是1500萬,還有100萬跑去哪裡?誰拿走了?北檢沒交代。並且,沈慶京於2022年9月到10月之間提領1600萬元,在哪一天、在哪裡,把錢拿給柯文哲?人事時地物,北檢出來講!北檢只寫某時某地,兩句話帶過去。

陳揮文痛批「笑話!」所有聲援柯文哲的朋友,看到這裡,就可以開心去吃飯。這叫收賄?這叫看圖說故事!「我不認爲這是證據」。

陳揮文進一步解釋,「我如果是律師一定在法庭挑戰,這是什麼證物?」檢察官要證明柯文哲拿了沈慶京1500萬,檢察官要負責證明、負責舉證,「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如何證明沈慶京提領1600萬,其中1500萬進了柯文哲口袋?錢在哪裡?沒有講出來1500萬去哪裡了,只有看到柯文哲隨身碟Xecel的「1500小沈」,笑死人!

陳揮文砲轟臺北地檢署很丟臉,什麼天下第一署?6、7個檢察官帶隊,辦了幾個月,辦這個鳥案?檢察官的臉被你們丟光了!廉政署還有什麼資格領年終?全國矚目的案子,黨主席選總統有26%的選票,關了113天,1500萬在哪裡啊?這不叫證據,「我也不認爲這叫金流」,只能證明沈慶京有領出1600萬,還能證明什麼?在鬼扯什麼?看不懂,太扯了!

另外,沈慶京找7個人,每個人捐30萬,共210萬,捐給柯文哲成立民衆黨,陳揮文質疑,這是收受賄絡嗎?前不是給了民衆黨?怎會是柯文哲收受賄絡? 1500+210=1710萬,檢方認爲柯文哲收了1710萬。

「早上看記者會很難過,因爲之前嗆賭」,陳揮文直言,他拿起訴書比對鏡週刊報導,發現鏡週刊寫的都是真的。北檢起訴之前,爲何鏡週刊就知道?因爲有人泄密!不可能是鏡週刊或是「馬記者」去竊聽,就是有人把偵查中的資料、內容、數字,人事時地物,告訴鏡週刊,就是泄密,寫得有夠準,「你還相信臺北地檢署辦案?我以後我纔不相信」!

「我只有一個問題,到底誰泄密?」陳揮文質疑,三立馬記者的獨家是真的,經營檢調7年名不虛傳!但跑北檢的記者都不認識馬記者,「我也纔不相信經營檢調7年」,就是有人給她消息,恭喜啦,大獨家。

陳揮文提到9月時北檢新聞稿還說,記者報導消息來源均非來自本署等,且報導與本案卷證亦有諸多不符之處。「你好意思?」陳揮文認爲,臺北地檢署公然說謊,事實證明鏡週刊和三立馬記者寫的是真的,怎可以辯說「有諸多不符之處?」臺北地檢署說謊鐵證如山,公然欺騙社會,這種地檢署有公信力?「你還相信司法?你還相信臺北地檢署?那你是二百五!」

陳揮文大聲痛批,「哪有人這樣辦案的?辦什麼鳥案?欠人罵就直接講,不要臉!刻意泄漏新聞給鏡週刊和三立,有什麼資格辦案?什麼都沒查出來!不如不要辦,下西下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