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準高點!執行署追繳劉冠軍犯罪所得 賣他臺積電股票追回1.29億
劉冠軍。(資料照)
士林檢察署今年2月初將國安局前上校組長劉冠軍名下之臺積電等4檔股票囑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執行,以針對其未扣案犯罪所得追徵其價額,經執行署士林分署查扣進行委賣後,日前全數賣出,扣除相關稅費後,實際取得款項1億2904萬6531元,連同扣收部分股票之減資款11萬954元,合計成功追徵之價額爲1億2915萬7485元。
1999年間劉冠軍涉嫌利用職務之便,陸續侵佔「奉天專案」近2億元,並於案發後立即潛逃出境,劉冠軍迄未到案,致無從追訴其犯行。士林地檢仍向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劉冠軍與其妻子名下財產並追徵價額。
經士林地院裁定準許沒收劉冠軍未扣案之犯罪所得1億5404萬5007元,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則追徵其價額。案經確定後,士林地檢即依此裁定,查扣劉冠軍帳戶之存款外,另將先前所查扣劉冠軍名下之臺積電、聯電、華邦電、雲辰等4檔股票囑託士林分署執行。
由於上開股票存放於集保帳戶長達20多年,士林分署於收案後第一時間緊急啓動劉冠軍集保帳戶內股票之追徵作業,將這20多年所生之股息股利全數一併查扣(包括雲辰股票因減資而須退還之股金11萬954元),並與士林地檢及國安局召開聯繫會議就委賣細節取得共識,隨即核發執行命令委託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鳳山分公司代爲變賣。
劉冠軍集保帳戶股票包括聯電19萬837股、臺積電20萬8309股、華邦電46萬3669股、雲辰9萬9858股,合計高達96萬2673股。其中臺積電目前每股單價已逾500元,因每日投資人委託交易之額度有所限制,且爲避免大量一次賣出導致股價波動過劇,經士林分署與臺銀密切聯繫追蹤,陸續於5個營業日分批完成變賣,每股成交價亦維持在該日平均行情之上,成功追徵之價額爲1億2915萬7485元,追回劉冠軍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