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電信重回三雄 今年確定難產

臺灣大與臺灣之星合併案當初即約定,如在今年12月31日止未取得NCC及公平會覈准,則經雙方同意可延長期限及協商相關事宜,目前主管機關尚在審查中,已確定至111年12月31日未能取得覈准。

遠傳指出,與亞太電合併案尚在主管機關審理中,截至目前爲止,尚未取得覈准函,應依照合約規定辦理,於符合一定條件情形下由一方延展至112年3月31日爲止,遠傳也與亞太電簽訂合併契約增補協議,該增補協議主要內容主要爲遠傳、亞太電故至上述暫訂合併基準日仍未完成合並,雙方應繼續執行本契約,但至112年4月30日止,如仍未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覈准及公平交易委員會不禁止結合處分者,應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延長期限等相關後續事宜,如未達成協議,任一方得終止本契約。但如一方違反本契約,未違約方得終止或通知他方延展至112年6月30日爲止,如依前述約定延長時,雙方應友好協商相關後續事宜。

臺臺並、遠亞並分別是在110年年底以及今年2月底宣佈的,當初原先預期可以在今年9月完成,但無奈事與願違,合併案之所以時程未如預期順利,市場分析無非是卡關頻譜,由於法規規定單一電信運營商在主流1GHz的頻譜最多可以擁有50MHz,目前中華電/臺灣大/遠傳/臺灣之星/亞太電各自擁有40/40/30/20/20MHz,但在合併後,臺灣大、遠傳將擁有60/50MHz,而臺灣大主張拒絕繳回超過的10MHz,導致現階段仍在進行談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