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立院抽菸遭罰2千 今年上半年全國裁罰總金額曝光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6月13日在立法院抽菸,被國會直播鏡頭拍下,經檢舉未表示意見,將被裁處2千元罰鍰。衛福部國健署指出,截至今年5月31日,違反煙害防制法第18、19條案件,各地衛生局已累計裁罰處場所負責人及吸菸者逾1800萬罰鍰。

菸害防制法去年修正,擴大該法第18條及第19條,規範室內外禁菸場所範圍,包括:大專院校、幼兒園、託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除於獨立空調及隔間的室內吸菸室外,不得吸菸等。

此外,衛福部去年11月15日公告施行,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等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

國健署統計,截至5月31日止,菸害防制申訴專線「0800-531-531」受理的檢舉案中,涉及禁菸場所違規行爲者計有96案,相關檢舉案件並已移請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查處,截至今年5月31日止,針對違反煙害防制法第18、19條的案件,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已累計裁罰處場所負責人1012件及吸菸者3246件,裁罰金額分別計新臺幣1286萬9000元整及597萬4000元,呼籲民衆莫心存僥倖。

國健署表示,爲維護民衆健康權益,地方衛生局持續將禁菸場所列爲年度稽查重點,經查獲本法第40條所定違規情形,場所負責人未于禁煙場所設禁菸標示或供應與吸菸有關器物,處最高5萬元罰鍰;于禁煙場所吸菸者處最高1萬元罰鍰,相關禁菸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依菸害防制法第21條規定,於發現場所內有吸菸情形時,應予勸阻;在場人士也可予以勸阻。

※ 提醒您:吸菸有礙健康

國健署統計,截至今年5月31日止,針對違反煙害防制法第18、19條的案件,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已累計裁罰處場所負責人1012件及吸菸者3246件,裁罰金額分別計新臺幣1286萬9000元整及597萬4000元。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