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米亞獨立難題

無論是賄賂民衆上街示威遊行,培訓反政府力量的抗爭手段(如何使用網絡),提供武器給極右勢力,公然讓數百名美國黑水公司招聘的僱傭軍(見圖,美聯社)在基輔首都耀武揚威,以及遭竊聽美國與歐盟領導人的私下電話紀錄,都可說是「給抓個正着的確鑿證據」。

烏克蘭克里米亞舉行公投,以96.6%的高票決定加入俄羅斯。此前,克里米亞議會也做出獨立決定,因此引發的問題不只是「與俄羅斯合併是否非法」,更關鍵的是,「一個主權國家的部分行政區宣佈獨立是否非法?」

迄今,國際法並不支持主權國家內部的獨立運動。自19世紀以來殖民主義侵略造成的獨立運動受到廣泛支持,是唯一例外,原因是殖民主義帶有明顯的種族歧視、侵佔土地和掠奪資源內容。

90年代蘇東集團分崩離析導致許多地區的分離與獨立。這主要系因這些地區原屬加盟共和國,法律上享有加入與退出的權利。前南斯拉夫分裂發生軍事衝突,則是因爲分離出去的加盟共和國境內有很多的族羣也同時提出獨立或與塞爾維亞合併的要求,但卻在北約組織的軍事鎮壓下而暫時「平息」。

國際法並不支持

至於殖民主義前的傳統帝國的自然擴張,雖然也都造成了多民族共處狀態,但其少數民族分離運動卻得不到國際法的支持,原因是大國都存在同樣問題,如果公開支持此類分離運動,等於自添麻煩。

此外,傳統帝國只有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分,而沒有壓迫民族與被壓迫民族之別,因此不能算是種族歧視。鑑於此,若干強權即便暗中支持疆獨、藏獨與臺獨,卻不能在公開場合對中國的領土主權提出挑戰。

及至冷戰結束,美、英集團有意重新安排國際秩序。因此造成兩個明顯牴觸國際法先例,即2008與2011年先後宣佈獨立並受到西方支持的科索沃與南蘇丹。

科索沃獨立時,西方已意識到此案例會促使俄羅斯加以利用,因此口口聲聲強調「科索沃情況特殊,只能視爲國際法上的孤案與例外,不得放諸四海加以援引」。果不其然,如今克里米亞的分離造成西方集團的尷尬,這不能不說是破壞國際法的現世報。

早於10世紀,在當前的俄羅斯(歐洲部分)、白俄羅斯與烏克蘭範圍已建立一個共同的「基輔羅斯王國」(俄羅斯之名由此而來)。其後由於蒙古帝國、奧斯曼帝國與波蘭立陶宛王國的入侵造成3地的分裂。此後,俄羅斯王國崛起又處心積慮把失去的小兄弟給召回。

大致從17世紀開始,俄國各當局便先後4次把自身的部分領土畫入烏克蘭行政範圍,其中包括1954年由赫魯曉夫贈送烏克蘭的克里米亞半島。

據報導,當時贈送的承諾相當戲劇化(酒席談笑之間),而且沒有在正式手續中具體規定克里米亞境內重要軍港(塞凡堡)的去留,因此,法律上至今還可視爲俄羅斯的直轄市。

目前烏克蘭「領土」約90%以上是俄羅斯贈送。該情況,相當國民政府光復後爲籠絡臺灣而把福建、廣東送給臺灣省政府管轄。可想而知,俄羅斯對小兄弟始終是相當大方,以至一向稱呼烏克蘭爲「小俄羅斯」。如今,烏克蘭西部部分居民受到歐洲聯盟與美國引誘,不惜切斷與俄羅斯的文化、政治、經濟臍帶。然而,其境內近80%的東正教人口自然不會輕易答應。對多數民衆而言,靠攏西方,不過是渡過經濟難關的權宜之計。至於兩地間的文化臍帶,那是近千年培養出來的傳統關係,就好比河南與山西之間的難捨難分。

如前所述,領土管轄屬於不容侵犯的最高權力。如果能夠像捷克與斯洛伐克的和平分離,當然是個理想出路。更何況,目前西班牙的加泰羅尼亞,加拿大的魁北克,英國的蘇格蘭都有離異傾向。不論其中央政府是否同意,都屬外人不得置喙的內政問題。

然而,最近烏克蘭的政變,明顯受到外界干預。無論是賄賂民衆上街示威遊行,培訓反政府力量的抗爭手段(如何使用網絡),提供武器給極右勢力,公然讓數百名美國黑水公司招聘的僱傭軍(見圖,美聯社)在基輔首都耀武揚威,以及遭竊聽美國與歐盟領導人的私下電話紀錄,都可說是「給抓個正着的確鑿證據」。因此,外來干預首先就破壞了烏克蘭內部協商的政治基礎。

各方處境都尷尬

於是乎,西方集團難免把自己置於非常尷尬處境。如果一味反對克里米亞的自由選擇,那麼又如何對支持科索沃獨立自圓其說?如果往後對烏克蘭的財政支持不能達到預期效果,又如何提防下次烏克蘭選舉再度決定與俄羅斯結盟?對俄羅斯一方而言,處境也不輕鬆。如果歡迎克里米亞的獨立,又如何對本國鬧獨立的少數民族說「不」?

中國亦然,道義上,北京政府似乎同情克里米亞民衆的抉擇,然而考慮到自家的一堆問題,最後還是會遵守現行國際法「不支持獨立運動、不干預內政」的普遍原則。至多,泛泛地主張和平,但對獨立與合併,保持沉默。     (作者爲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