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電氣收監管工作函

北京商報訊(記者 馬換換)8月5日晚間,上交所官網顯示,科林電氣(603050)收到關於媒體報道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涉及對象包括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般股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8月5日,科林電氣現任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宋建玲對媒體表示,"今年6月26日接到了石家莊市鹿泉區法院轉交過來的科林電氣起訴我和李硯如、屈國旺的訴前調節的起訴狀。"

在起訴狀中,科林電氣要求法院確認加蓋科林電氣董事會印章的《上市公司董事會關於本次股份轉讓的情況說明要點》文件無效,並判令宋建玲、李硯如、屈國旺賠償科林電氣經濟損失2000萬元。李硯如、屈國旺目前也是科林電氣高管,其中李硯如系科林電氣副董事長,屈國旺系科林電氣董事、總經理。

據瞭解,此次訴訟主要涉及李硯如、屈國旺等此前將所持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轉讓給青島海信網絡能源公司(以下簡稱"海信網能")一事,目前"海信系"海信網能與上市公司董事長張成鎖等正處於控制權爭奪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