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稱任內修嚴鄰損處理規則?許淑華提3點打臉痛批:甩、拗、噴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北市立委參選人許淑華痛斥前臺北市長柯文哲SOP是「甩、拗、噴」。(圖取自許淑華臉書)
大直民宅坍塌事件,近日爆出時任臺北市長柯文哲修訂之《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讓建商「球員兼裁判」,才導致如今釀禍,柯則反駁並稱在他任內是變得比較嚴格。對此,民進黨臺北市議員、北市立委參選人許淑華一一打臉,並酸柯的SOP就是「甩、拗、噴」。
許淑華今在臉書提到,外界質疑柯任內將原先臺北市的「建築施工鄰損爭議處理規則」中,用來讓臺北市政府都發局負起會勘責任的法條「改鬆」,原先規定中第四條的內容爲「…發生施工損害鄰房疑義事件,經有受損疑義之 房屋所有權人請求都發局協調時 , 都發局應通知受損疑義戶與拆除執照申請人、工程起造人或承造人及監造人或監拆人擇 期會同勘查損害情形」,經柯文哲修改後,成了如今的第六條,不但省去都發局的會勘責任 ,還讓建商能自行認定安全狀況與損害責任歸屬,只需將報告書送到都發局備查,也就是「想看再看就好」。
許淑華進一步提到,從上述可知,新版的規定不但給建商更多「自行認定的權力」,還讓都發局可以「不用去會勘」,只需要事後拿到報告後「備查」。許淑華痛斥,用常理想都知道,文字上寫備查,實際上就是「再看看」,如果沒出事,誰會主動查?這就是這次基泰大直案拖八個月,民衆求助無門,最後建商釀成大禍的主因。
針對柯文哲稱以前是建商「得」去檢查鄰居現況,他改成「應」,「得」是可做可不做,「應」是一定要做一事,許淑華也提出三點打臉。一、大家談「施工後出現鄰損,民衆要求市府協助卻求助無門」,「鄰損」一定是「施工後」纔會發生,柯一直跟大家講把施工前的規定改嚴,到底跟「鄰損事件未即時處理」有什麼關係?二、柯文哲主動把市政府都發局的會勘責任給拿掉了,改叫廠商自己送報告給都發局存檔備查,這哪叫改嚴?三、柯文哲宣稱要求建商需於14天內完成會勘,所以是改嚴,實際上是新版法規中,14天內只是由「建商」製作初步安全認定書,30天內才由建商製作損害責任歸屬認定書。依據法規,認定損害責任的期限是30天。
許淑華痛斥柯文哲自稱科學理性務實治國,實際上是不尊重專業、自以爲是、導致災難不斷;自稱的SOP,實際上只是甩鍋、硬拗、噴口水。針對柯要監督者換一顆良心,許淑華直言,是柯文哲要找找自己的良心跑去哪了,怎麼能在受災民衆的眼淚前睜眼說瞎話。
最後,許淑華也質疑柯文哲,爲何要免去都發局的會勘責任,讓建商球員兼裁判?自稱智商157的柯,沒有沙盤推演想過,這樣的制度會產生執行上的漏洞,導致民衆求助無門嗎?柯的科學理性務實呢?這樣改的目的是什麼?改的時侯有秉持良心思考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