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稱警局監視器案爭議在母約 北市府反酸:認錯並不難
針對警用監視器費率爭議,臺北市前市長、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左)頻頻砲打現任市府與市長蔣萬安(右)。(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市警局監視器網路費率爭議,臺北市前市長、民衆黨主席柯文哲26日表示,真正要解決的是前市長郝龍斌任內籤的主契約。對此臺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則駁斥,直指柯文哲模糊焦點,原因在於警局監視器預算延伸出來的相關爭議,是源自於2017年柯文哲擔任市長任內,與臺智光簽訂的專案合約,「就是你任內簽訂的子契約造成現在的問題,認錯並不困難,請坦誠面對。」
殷瑋指出,警用監視器網路預算爭議,源自於柯文哲任內與臺智光簽訂的子契約,訂定從2017年至2036年止,這之間市警局的所有網路費率,都是按照這條子契約來進行;而2020年時,柯市府按照了這個子契約,與臺智光訂定了3M、2200元的費率,爲何現在柯文哲與黃珊珊都在混淆視聽,把2017年的子契約認定爲只是當年1年而已?
殷瑋強調,到目前爲止,包括柯文哲在內的柯市府團隊,都沒辦法正面回答,到底當初爲何要與臺智光簽訂這樣一個專案的子契約。若當初未簽署子契約的話,現在市警局的監視器網路費率,會依照所謂的公版價格TGSN,比這個專案合約所議出來價格要便宜非常多,「到底爲什麼?問題在哪裡?請正面說明。」
殷瑋質疑,柯市府當初到底是如何訂出「3M、2200元」這個費率?時任副市長黃珊珊負責督導資訊局,甚至表示當年有費率委員會專案來審查費率,「現在拿不出白紙黑字也沒關係,也請黃珊珊與陳智菡說明,當初議價過程是怎麼進行的?」殷瑋直言,是不是也是依照現在看到的會議結論,「廠商報了2200元,然後市府就直接照案通過呢?」
北市府也進一步指出,之所以現階段找不到「議價紀錄」,是因爲柯文哲在2017年簽訂的子契約,是「議價後、覈定後自動續約」,之所以2020年能議定隔年的費率爲「3M、2200元」,是因爲當時的柯市府「根本沒有議價,就直接覈定自動續約了」,現在黃珊珊說有費率委員會審查費率,「沒有議價,然後按照廠商報價照案通過,這叫有議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