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翻4月21日公文回擊中央 林亮君提4質疑:哪家醫院疫苗過多?
臺北市好心肝診所8日爆出違規施打新冠疫苗爭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日晚間表示,尚未許可基層診所提供新冠疫苗接種服務;而臺北市長柯文哲則於10日翻出4月21日公文,回擊「北市府的作爲是有所本。」不過,臺北市議員林亮君針對此份公文,提出4點質疑,認爲柯文哲留下更多疑問,「是真的有心想要說明白嗎?」
關於公文爭議,起於指揮中心9日晚間對外表示,好心肝診所的醫護人員多已至院外接種新冠疫苗,而指揮中心也尚未許可基層診所提供新冠疫苗接種服務,臺北市政府竟無視相關規定,任意將多達1000多劑疫苗撥給該診所,既違反規定,也不合情理。
事隔一日,柯文哲10日上午臨時召開記者會表示,目前北市有6家診所,總計獲配202瓶疫苗,包括好心肝診所於6月7日獲配15瓶、並於8日再獲配100瓶。和衆診所則於6月8日獲配2瓶。此外擁有大安、民權、士林、懷寧四個分所的小禾馨診所,則於5月31日至6月8日間,共計獲配85瓶疫苗。
柯文哲說,北市衛生局之所以配發給前述6家基層診所,是依據中央疾管署的函文(疾管防字第1100200253號),公文中詳述「若合約醫院新冠疫苗庫存量過多,評估無法於期限內用畢,爲使疫苗有效運用,可在轄區衛生局人員協助下,將疫苗配送至其他合約醫院、非合約醫療診所或衛生所,需要者儘速使用」。
柯文哲強調,一開始國內疫情平穩時,疫苗施打率普遍不高,但國內疫情在5月15以來急轉直下,因此中央或地方政府防疫政策也一直滾動修正,北市府的作爲是有所本,且根據中央單位函文,也提醒中央政府相關單位不要忘記。
面對柯文哲拿出4月21日的公文作爲疫苗配分依據,林亮君10日中午表示,公文裡清楚說明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第一「合約醫院新冠疫苗庫存量過多」、第二「評估無法於效期內用畢」,然後可以在轄區衛生局人員協助下,配送至合約醫院、非合約醫療院所、衛生所。
林亮君提出4點問題,首先4月21日的衛福部公文,是由於當時疫情尚未爆發,國人施打疫苗意願較低,希望疫苗不要存在醫院裡沒人打,最後過期而浪費5月30日就要到期的疫苗,所以請地方政府協助視情況調整配發,但現在衆多醫事人員都還沒辦法獲得接種,絕對不會有過期問題。
林亮君提及,第二,中央於6月1日配發臺北市的5萬4000劑疫苗,效期是到8月31日。第三,哪幾家合約醫院的疫苗庫存量過多?所以這些配送到診所的疫苗,是由合約醫院的額度調過來的?
林亮君說,第四,如果真的需要調整配發,配送地點有3個選擇,爲什麼不選擇配到其他合約醫院?就她所知北市聯醫的疫苗都打完了,北市府可以配給已打完合約醫院,讓對方可以再度幫忙進行一到三類人員的疫苗接種,也可以配到幾個疫情比較嚴重的行政區健康中心,「但爲什麼市府選擇配發給其他的醫療院所?至今仍然沒有解答。」
最後,林亮君痛批,北市府召開了臨時記者會,短短10分鐘,柯文哲花了不到三分之一的時間,向市民說明診所的疫苗事件,卻卻留下更多疑問,也不讓媒體提問,市府是真的有心想要說明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