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副手」彭振聲財產來源不明 今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京華城容積率爆增弊案,日前對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聲請延長羈押2月,臺北地院開庭審查,認爲彭仍有延長羈押禁見的必要,今天裁定彭自今年11月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

法院裁定指出,彭振聲涉犯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彭已坦承部分犯罪事實,並有檢方提出的羈押聲請書、延長羈押聲請書所附事證可稽,可認定檢方已釋明彭符合犯罪嫌疑重大等要件,說明彭涉犯的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

裁定指出,彭振聲與共犯間的犯意聯絡、行爲分擔爲何等重要事實,有待檢察官釐清,京華城案既然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彭目前仍有不據實陳述的情形,即有相當理由認定彭有勾串共犯之虞。

法院今天的裁定說,經審酌羈押對被告權利的限制、爲確保司法權行使的有效程度,彭振聲有延長羈押禁見的必要。

依臺北地檢署上週對彭振聲的聲請延押理由書,檢方認爲,彭振聲9月1日裁定羈押2月,檢方分別於9月3日、4日、10日、12日、20日、25日、10月4日、9日、11日、16日、17日、23日提訊,由彭陳述意見及答辯。

而彭振聲所涉貪污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也有湮滅證據的「事實」,彭振聲與共犯間供述不一致,且依目前偵查進度,有證人尚未傳喚到庭,證明彭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若未延長羈押彭,也無法有效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