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留下北流1.9億爭議款有解 市議會不堅持興訟
北市議會下午二讀通過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工程1.9億元墊付款案。記者楊正海/攝影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卸任時留下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工程款1.9億元未結,臺北市文化局希望北市先行墊付、再和文化部協商,臺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去年初審通過預算,並附帶決議「不主張興訟」,但送大會後,有議員認爲此舉閹割行政權,最終仍遭擱置。下午議會大會再討論此案時,議員不再反對附帶決議,全案二、三讀通過。
北流1.9億爭議款,臺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去年初審通過預算,附帶決議「不主張興訟」,但到了議會大會中,國民黨議員汪志冰認爲,北市府去年9月、12月已行文給文化部,強調如果文化部仍然不願意付1.9億元工程款,不排除興訟,但議會教委會卻又附帶決議「不主張興訟」。
由於汪志冰認爲工程款設計、監造、管理等費用會隨時間增加經費,中央怎麼能以多出來的經費不出,要求代辦單位的北市府付款,因此不贊成「不主張興訟」的附帶決議,將全案暫擱。
下午議會休會前,大會臨時會再討論此案,汪志冰指出,原本她認爲「不主張興訟」這段應該刪掉,但這段時間文化部有來拜訪,並表達有善意。她說,當初要刪掉目的,只是希望市府能把錢拿回來,如果文化部有善意,建議這項市府提案能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