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爲何被羈押?法律系畢業陳沂分析 打臉館長「政治迫害」說法

陳沂分析柯文哲被羈押的原因,打臉館長。(圖/中時資料照、陳沂臉書)

民衆黨主席、前臺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北院一度裁定無保請回,但5日重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力挺柯P的網紅「館長」陳之漢,昨在直播中談到此事,脫口「政治迫害」。對此,網紅陳沂發文分析柯文哲被羈押的原因,打臉館長的說詞。

陳沂是政二代,還有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組的學歷。她昨在threads以標題「柯文哲爲什麼被羈押?」發文,表示法官認爲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的「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陳沂解釋:「這條最重本刑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本來就符合羈押的要件。」

至於什麼是圖利罪?陳沂說:「簡單說就是你有公職身分,『明知故意』、『違反法令』、『獲得好處』(自己或別人拿到好處都算)。」而柯文哲的爭點是,給京華城增加超過560%的容積率是否合法?有沒有合法其實得經過審理,不是法官說了算。只是裁定羈押的法官,認爲違法,加上認爲被告有逃亡、滅證、串供之虞,所以羈押禁見。

對於館長稱司法不公,同樣事證這個法官買單,上個法官不買單,分明是政治迫害的說法,陳沂隔空向他喊話:「我想跟館兒說的是,就是這樣司法才公正啊!兩個法官對增加容積率的心證不同,纔會做出不一樣的裁定。不然一開始就直接押了啦!」

陳沂全文。(圖/threads@陳沂)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