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春電混樂」違規 記者採訪爆衝突
恆春鎮長看到攝影機對着他拍,當場失控。(周綾昀翻攝)
恆春鎮長用手遮住攝影鏡頭。(周綾昀翻攝)
墾管處到場查看。(周綾昀攝)
墾管處現場以違反禁止於指定以外之地區舉辦戶外音樂活動,對業者開罰3000元。(周綾昀攝)
墾管處在春電混樂場地錄影存證。(周綾昀攝)
今年墾丁音樂季除了春天吶喊及夏都春宴2場合格場次,標榜有樂團玖壹壹演出的春電混樂,則因場地在農地上且爲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未取得覈准,昨晚9時許墾管處帶隊前往開罰,未料11時許恆春鎮長盧玉棟到場關心時,與記者起衝突。
昨晚9時許,墾管處針對春電混樂在農牧用地上舉辦戶外音樂活動,遊憩課長蔡豐富率隊前來,以國家公園法開罰一張3000元罰單,並要求停辦,後續入場查看時,業者有將音樂及燈光關閉,現場遊客一片錯愕,低語討論是不是被檢舉。
墾管處人員離去不久,業者又恢復進行活動,晚上11時,屏東縣環保局由稽查科長陳振華率隊前往檢測噪音值,結果發現噪音超出1倍,即要求業者須立即改善,否則將開單,此時盧玉棟也到場關切。
「你幹嘛,你對我的臉這樣拍下去!」盧玉棟見記者攝影機對着他拍,當場怒罵,並用手要去擋攝影鏡頭,警方及時將他擋下,他才憤忿離去。而是地主也是墾丁里長的張昌益,則要求記者離開他人土地,當晚後續開罰狀況則不清楚。
盧玉棟怒斥澄清,他到場後並沒有跟環保局或墾管處人員說話,只是擔心裡民及有毒品的狀況,到場慰勞警方,跟大家說聲辛苦了,他指出,那名記者並未尊重他,未向他表明身份就對着他拍,讓他覺得不舒服纔會去遮攝影機。
陳振華表示,後來對業者依噪音防制法開罰3萬元,只要再有民衆舉發,將會再去開單,可按次再次開罰,請業者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