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家登未經授權 英特格再提出專利侵權控訴、求償3,000萬

家登董事長邱銘幹。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英特格今日表示,公司業已就家登(3680)未經授權使用英特格中華民國發明第I830642號專利權,所製造銷售之導流管技術之前開式晶圓傳送盒(Diffuser FOUP),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英特格長期致力於爲產業提供當今所需的技術,同時研發未來的產業創新方案。此專利設計對於推進我們目前正在開發的其他FOUP技術至關重要,將爲我們的半導體客戶提供更低的擁有成本和更高的領先節點產量。

英特格渴望能協助客戶將新技術導入市場,以驅動產業發展,而這都須仰賴我們積極捍衛公司的研發資產。英特格重視並尊重其自身和他人的智慧財產權,並在提起訴訟前試圖與家登公司共同解決問題。然而,由於技術創新是英特格長期爲客戶創造價值的核心,我們將持續堅定地捍衛我們的創新技術。

家登則表示,已在5月15日收訖起訴狀繕本,知悉本案。但家鈃強調英特格以家登未經授權制造「300 Diffuser FOUP」前開式晶圓傳送盒,侵害其中華民國發明I830642號發明專利,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法庭提起損害賠償等訴訟,請求賠償新臺幣3,000萬元等,公司將委請法律顧問「萬國法律事務所」處理本案,以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家登並強調本訴訟於財務及業務方面,均不致有重大影響。

家登今日股價也未受此訴訟案影響,以412元、上漲3.5元作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