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曾跪求讓媽媽洗熱水…27歲孝子「護母」殺家暴父 獲輕判
▲曾下跪半小時,求讓媽媽洗熱水,27歲孝子「保護媽媽」殺害家暴父親,法官輕判。(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屏東高樹鄉27歲陳振惟不忍媽媽長期遭爸爸家暴,便在2016年7月23日晚間出手保護媽媽,結果意外刺傷爸爸導致失血過多死亡。陳振惟自行前往警局自首後,媽媽與阿嬤全都出面下跪求情,連檢方也認定情堪憫恕,建請法官減輕量刑。屏東地院22日一審結果出爐,判決陳振惟有期徒刑7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瞭解,陳振惟退伍後在家幫忙經營羊肉爐店,因爲爸爸長期對母親施暴經常發生口角衝突,直到2016年7月23日晚間11時許,爸爸又辱罵媽媽「偷藏錢」、「討客兄」等語,還嗆聲要離婚、把媽媽趕出家門,陳振惟與弟弟看不下去上前理論,結果遭爸爸痛打憤而反擊,沒想到最後卻失手把爸爸刺傷致死。
案發之後陳振惟自行前往警局自首相當失落,表示替自己一時衝動的行爲相當後悔、對不起爸爸。陳振惟阿嬤與姑姑也趕到警局下跪替他求情,泣訴兒子纔是家中最壞的,「拜託讓他(孫子)沒事,他很乖,是爲了保護家人……。」
陳媽媽也說,「如果不是有兒子一路陪着,她根本無法度過這樣的生活。」某次冬天丈夫不准她洗熱水澡、要她睡地板,爲了求丈夫同意,兒子還跪在地上半小時;這次兒子失手殺死丈夫,全都是她害的,希望社會大衆幫幫忙。
檢方調查,死者生前有酗酒習慣,家暴已經不是第一次,每次喝酒後就會發酒瘋,經常懷疑妻子有婚外情,長期對妻言語、肢體暴力,但家人擔憂申請保護令會觸怒對方情緒,爲了求家庭和諧因此才長期隱忍。
陳振惟犯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法定本刑爲死刑或無期徒刑,但是檢方考量他從小目睹父親長期對母親家暴,身心長期承受巨大精神壓力,加上他是爲了保護母親其情可憫,因此建請法院減輕其刑。屏東地方法院22日一審結果出爐,判處陳振惟有期徒刑7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