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沈慶京聲請交保本人沒簽名!北院要求補正後另行裁定

▲沈慶京本人未在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狀上簽名或蓋章,北院要求補正後再另行裁定。(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黃哲民、陳韻如/臺北報導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向北市議員應曉薇行賄4740萬元,8月30日遭北院裁定收押禁見,但他13日第2度爆出身體不適,被緊急戒護就醫,沈慶京的辯護律師當晚就替他聲請交保。北院原預計今(16日)做出裁定,但因沈慶京本人未在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狀上簽名或蓋章,因此須待補正後再進行裁定。

沈慶京8月30日被收押後,於5日第一次戒護送醫,還被民衆目擊他全身抽搐,「看起來相當危險」,但當天就返回北所,直到13日下午,他又2度戒護就醫,同樣於當晚結束治療後送回北所。爲此,沈慶京的辯護律師立即到北院遞狀,替沈慶京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北院受理後分案,原預計今晚會做出裁定,不過稍早北院表示,因沈慶京未在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狀上簽名或蓋章,須待補正後再進行裁定,今天可能因此來不及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