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楊亞璇/臺北報導
橋頭地方法院前法官張俊文以複製他案書類方式,有重大違失造成判決謬誤,監委高涌誠、楊芳婉提案彈劾,監察院預告,將在9日15時召開記者會說明。
橋頭地方法院前法官張俊文審理該院107年度交簡字第1907號公共危險酒駕案件以複製他案書類之方式,製作明顯錯誤之判決書,而送達予案件當事人,有事實足認因重大過失,致審判案件有明顯重大違誤,嚴重侵害人民權益,斲傷司法威信,情節重大,爰依法彈劾。
張俊文在審判一件酒駕簡易案件,以他案類似判決,利用複製剪貼方式搪塞,不過最後被告並未上訴,被判處有期徒刑4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