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李明博涉貪被判15年提抗訴 收押349天后獲准保釋
▲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2018年5月因貪污案出庭受審。(圖/路透社)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涉貪,2018年10月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及130億韓元(約新臺幣3.6億元)罰鍰,隨後提出抗訴。他今(6)日上午前往瑞草區首爾高等法院,出席公開審判。首爾高院稍早裁定,被收押349天的李明博獲准保釋,成爲南韓首名獲得保釋的前總統。
李明博現年78歲,以高齡且患有睡眠呼吸中止症、可能因此猝死爲由,向法院提出保釋申請。高院6日裁定,李明博申請獲准,但條件相當嚴格,包括高達10億韓元(約新臺幣2730萬元)的保釋金、只能在一處私宅中活動、限制就醫等,且除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其配偶和律師,不得在家中與任何人會面或聯絡,還必須每星期向法庭報告自己一週以來的活動。
李明博2018年被控涉賄約111億韓元,包括三星電子幫汽車零件製造商DAS代付的585萬美元(約新臺幣1.75億元)在美訴訟費,以及國家情報院以特別經費爲名義的7億韓元(約1900萬新臺幣)回扣等。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去年3月22日批准逮捕李明博,檢方隨即前往私宅逮捕。同年4月,他被首爾中央地檢署依行賄、濫用職權、貪污等16項罪名正式起訴,成爲南韓史上第4位因貪腐被逮捕及受審的前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