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縣議員控分局長誘拐人妻! 老婆突發3聲明爆「手機有藏證據」
▲花蓮縣議員林源富(右)指控吉安分局長吳思翰(左)誘拐人妻(中)。(圖/翻攝自花蓮縣警局、記者柯政誟翻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花蓮縣議員林源富27日在縣議會公開指控,他的妻子、新城鄉代會主席陳秀玲爲了袒護情夫,持刀砍傷他左手,而吉安警分局長吳思翰不僅頻頻勾引人妻,事發後還指導女方做筆錄、聲請保護令。對此,吳澄清兩人僅有公務往來,陳秀玲則是在晚間發出3點聲明迴應。
陳秀玲27日深夜在臉書表示,仇者快!親者痛,再怎樣無辜的都是小孩,「被林源富扣押的手機裡有他不法的證據,所以他不敢還給我,還扣我這麼大的帽子,請還我一個公道!」
▲▼陳秀玲接連在臉書駁斥丈夫指控,自爆「手機藏有他不法證據」。(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一、有關林有關林源富先生於今日(民國113年6月27日)指控本人在113年6月19日晚間砍傷其左手之言論,並非整起事件之原貌,該日林先生所受傷勢乃本人。在基於正當防衛下,不得不的防衛行爲所致,並,非如林先生指控本人之情節般,爲維護本人名譽與權益,在此特本聲明以正視聽。因基於尊重司法機關之調查權限,本人對於當日發生之事實經過,將於檢具相關事證後,交由司法機關調查,在此不適於此公開,尚祈見諒。
二、另關於林先生指稱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下稱吉安分局長)吳思翰協助本人作筆錄及申請保護令云云,此亦與事實顯有間距。本人於113年6月19日赴吉安分局製作筆錄時,系由該分局之員警同仁依法定程序協助製作筆錄,並由該製作筆錄之員警同仁詢問本人有無聲請保護令之必要,是日吉安分局長吳思翰與本人根本未有任何互動,違論有林先生所指述之各項情節。蓋本人與吉安分局長吳思翰僅只於一般公務互動,雙方毫無男女私情,林先生主張之情節,業已嚴重影響本人之名譽,亦抹煞吉安分局員警同仁之辛勞努力。
三、本人與林先生間之案件既已進入司法程序,請林先生尊重司法之查,建請勿再對外公諸與案件或本人有關之資訊予第三人,特此嚴正聲明。
對此,花蓮縣警局表示,接獲林源富檢舉後,已調閱相關事證、進行風紀案件調查,初步瞭解,有非公務聯繋及交往密切情形,本局將秉持勿枉勿縱的決心,審慎調查、詳加查證,若有不當男女交往或言行惹議情事,將依規定懲處並追究相關責任,決不寬貸。